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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调整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17-11-12 14:36:5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的竞争力来自产业链,要做到将电子废弃物进行深加工,对其中所含的有价值物质进行高值化综合利用,从而获取经济效益,企业就能不再依赖补贴也能获利。 资料图片

  财政部、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近日发布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财政部、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对废弃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简称“四机一脑”)产品的基金补贴标准做出了: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这份基金管理办法实施3年多来,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非正规渠道无序处理状况,使小作坊等非规范拆解行为日趋减少。

  此次是基金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对补贴标准做出调整。那么,出于什么考虑做出调整?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有何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相较于2012年发布实施的补贴标准,此次新版补贴标准调整主要是: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型号从85元/降到60元/台或70元/台;洗衣机大部分型号上调10元至45 元/台;对空调的补贴则由原来的35元/台大幅上调至130元/台。同时,新版补贴标准明确指出,对于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四部委在公告中指出,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统计,2014 年我国“四机一脑”实际回收量(包括非法散户)约为1.36 亿台,理论补贴总额约为98 亿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究报告指出,若按照新标准调整后,理论补贴总额将增加至101 亿元。

  这份研究报告还指出,2014 年我国“四机一脑”的拆解量(不含非法散户)为7163 万台,补贴总额约59 亿元,其中电视机和电脑合计为6645 万台,约占总拆解量的93%。若按照基金补贴新标准,则补贴总额将减少约13 亿元至46 亿元。从拆解率上看,电视机和电脑的拆解率分别为98.74%和28.55%,而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分别只有12.17%、24.03%、0.73%;因此调整拆解产品结构,快速提高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处理量是2016 年行业发展的关键。

  深圳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开华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补贴有升有降,可以引导企业调整拆解产品结构往合理方向走,能促进回收处理企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深加工,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处理企业规模化发展,让优质企业做强做大。

  作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延续,基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非正规渠道无序的处理状况,使小作坊等非规范拆解行为日趋减少,正规企业处理份额逐渐扩大,“四机一脑”流入正规拆解渠道的理论回收率从16.4%跃升至58.7%,极大推动了废旧家电拆解规范化进程。

  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建新曾指出,自2012年7月实施基金制度以来,已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四机一脑”流入正规拆解渠道的回收率从20%跃升至40%,虽有大幅攀升,但回收种类仍以电视机为主,其余废旧家电回收量不足两成。

  业内普遍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废旧电视机存量大,电视机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快,带动消费结构改变,从而导致电视机更新淘汰的数量和速度都明显高于其他几类品种;二是电视机补贴相对较高,获利空间较大,尤其是小尺寸电视机获利空间更大。二者共同作用导致电视机拆解比例居高不下。而房间空调器等产品由于补贴标准相对处理成本而言偏低,无法抵消回收处理成本,导致企业回收处理积极性较低,回收量较小,难度较大。

  基金制度的实施使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有法可依,有效推动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这在业内得到共识。然而,随着近年来拆解处理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由于各类产品受生命周期所限,电器电子产品产量和进口量增速落后于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处理量增速,导致基金收缴金额不足以支付拆解补贴,基金池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了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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