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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9-7 20:21:3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甲方”)于近日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2、“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捷顺科技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上海世博会全球合作伙伴,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

  1、双方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和开展双方的各类业务合作,力求增强各自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各类业务合作是指包括但不仅限于一项目、商户共享、便民业务、发卡、相互收单、APP接入等业务。

  5、双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合对方在本方的商户及设备上受理对方发行的支付卡,并对商户收益进行分成。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协议的签署是公司继与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合作之后的又一次合作落地。通过与福建电信的合作,有助于增加公司停车场设备受理介质的种类和区域、“捷生活”APP的推广、商户资源的拓展等;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小额快速支付和结算方式、拓展公司的入口资源,快速发展公司停车场联网数量,促进公司智慧停车场系统及智慧社区建设。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公司”)于近日与自然人朱军、何小锋、方程等3人签订投资协议,公司拟增资1000万元的形式入股朱军、何小锋、方程等3人所持有的上海雅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丰科技”),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经公司总经办经营会议决定,公司与自然人朱军、何小锋、方程等3人于近日签订了《投资协议书》,以增资1000万元的形式入股朱军、何小锋、方程等3人所持上海雅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中42.857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57.14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扩股后,雅丰科技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142.8572万元,捷顺科技持有雅丰科技30%股权。

  以易对手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通信科技、安防科技、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安装及维修,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雅丰科技是一家致力于基于优化算法研发移动应用室内定位系统MIPS(Mobile Indoor Position System)的科技服务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进行室内定位、技术研发的团队之一,也是目前为数不多的拥有适用于多场景、两种主流手机系统的室内精确定位的技术供应商。

  目前基于GPS、北斗技术的室外道服务无法应用到室内,而雅丰科技自主研发的基于蓝牙iBeacon、Wi-Fi及云端地图定位技术,可为各类移动应用及用户提供精准的室内定位、服务及行为数据分析服务。

  通过本次投资,使公司能够快速将室内定位、技术应用到停车场系统中,实现低成本的停车场室内定位及反向寻车功能,丰富公司的停车服务应用,构建公司停车服务的全流程。通过室内定位、技术在停车场系统中的应用,将能够大幅提升停车用户的使用体验,提高停车场的运营效率,进而提升公司停车系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能拓展室内定位技术在公司智慧社区、智慧商业领域的应用,促进公司的战略升级。

  本次对外投资标的是科技型公司,正在不断开展新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工作,将存在一定的技术开发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标的公司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投资标的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对接,以积极的应对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圳市兄弟高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1,323.31万元收购深圳市兄弟高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登科技”)持有的深圳市兄弟高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2015年7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高登科技股权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高登科技的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高登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高登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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