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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频繁来扰 车主告4S店泄露个人信息

※发布时间:2017-11-28 16:12: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红网长沙3月1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朱远祥 通讯员 朱峰云)“我已经不堪其扰。”郴州市民罗镇杉坐在法庭原告席上说,保险公司业务员不断打电话他,他认定泄露其个人信息的是一家汽车4S店。

  罗镇杉称,2014年9月,他多次接到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向他推荐车辆保险产品。罗镇杉发现,保险业务员知道“我的姓名、手机号码,以及我车辆保险到期的时间。”

  通过与保险公司人员的多次通话,罗镇杉认定个人信息是郴州申湘天润汽车有限公司泄露的。2012年10月,他在这家4S店买了一辆小车,办购车手续时提供了一些个人信息。

  2014年10月,罗镇杉向法院起诉,将郴州申湘天润汽车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同列为被告。他认为,这两家公司分别非法泄露、获取了他的个人信息。“假如法庭认定我公司的电话销售干扰了原告正常生活和工作,我想在这向原告说声对不起。”太平洋财险公司代理人段谷生当庭表示,愿意承担原告提出的部分:1元损害抚慰金、1824元相关费用及诉讼费。对于原告“公开赔礼道歉”的要求,段谷生并未同意。

  庭审中,原告和被告曾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罗镇杉提出的条件是:保险公司必须解释信息从何处获得。对此,段谷生未置可否。

  个人信息泄露案中,取证难是不少当事人放弃的理由。庭审中,原告方出示了多组。其中有4段录音,是罗镇杉与保险人员的手机通线月下旬的一段录音中,一名姓支的女性自称是太平洋财险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向罗镇杉表示,个人信息是通过罗买车的4S店获得的。对于这些录音,段谷生持保留意见,并称对通话里的工作人员,“不熟也不认识”。

  申湘天润汽车公司代理人黄利军提出,录音中提到的4S店并未具体点名。原告方则出示买车的购销合同,并指出被告是郴州唯一销售相关车辆品牌的4S店。

  今年34岁的罗镇杉是一名律师。他说,个人信息泄露的,取证是关键,比如录音、信息泄露源的确定等等。罗镇杉说,信息泄露后遇到,大部分人懒得。他知道起诉得花很多人力物力,“但总要有人去带头尝试。”

  陈刚(化名)在一家汽车4S店工作多年,他告诉记者,汽车4S店与保险公司一般都有比较密切的合作。“客人买了车以后,我们会向他们推荐保险。”陈刚介绍,保险公司与4S店的合作模式有多种,最多的是两种情况,一是汽车维修的约定,二是直接提成。

  陈刚介绍,4S店工作人员毕竟不精通保险业务,为了让保险公司业务员与客人沟通,不排除有些工作人员将客户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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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4s店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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